为满足园区产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文件规定,滨海医药产业园招商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和建设管理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滨海医药产业园招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表)相应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1月20日8:30至1月21日18:00期间到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滨海县人民中路170号),填写报名表格,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及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两张。
3、报名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工作人员现场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设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1:3开考比例,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4、报名费用。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缴纳考试费100元。
报名咨询电话:0515-89196060。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并缴纳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1月23日9:00至18:00期间,到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滨海县城人民中路170号403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招商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产业基础专业知识(分值比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医药产业相关专业知识占70%),建设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工程建设管理基础专业知识(分值比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工程建设管理基础专业知识占70%)。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时间地点。笔试的时间为2015年1月24日上午 9:00-11:00。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进场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可于2015年1月25日登录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他人员可电话查询,查询电话0515-89196060。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统一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可登录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面试公告。因其他原因出现面试人数缺额的,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低分相应递补参加面试人员。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为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计划与进入体检考察人数1:1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一次性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人员。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办理列入事业编制相关手续。
六、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县纪委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0515-84108911。
本公告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滨海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