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我市8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具备《大丰市社会福利院等8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要求的岗位招聘条件。
6、应届毕业生指201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须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大丰市社会福利院等8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可登陆以下网站查询下载: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jsdflss.gov.cn
大丰人才 http://www.dfrc.com.cn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工作由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①2014年10月13日—16日在大丰市人才市场(金丰南路6号人才综合楼二楼)现场报名‚2014年10月13日—16日网络报名(报名邮箱:dfkszx@vip.163.com)
3、咨询电话:0515-83929210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本科生、研究生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②各种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网络报名需将报名表、各类复印件发至dfkszx@vip.163.com)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初审,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所有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取消该岗位,同专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5、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由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二)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按照岗位类别确定笔试科目。考试形式及内容详见《大丰市社会福利院等8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管理类、安全专业技术类、建筑专业技术类以及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素质。
水利、引航等专业技术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等理论知识,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的一些基本常识、基本技能等。
综合能力素质主要测试应聘人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必须具备的能力和素质,包括综合分析、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四个部分。
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报考岗位专业必须了解和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大丰市委党校(大丰市健康东路97号)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 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于考试后在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应聘人员可查询。
(三)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的各类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卷面总分的50%)。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
2、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大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面试已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经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三年,服务期内不得流动。
六、招聘咨询电话
大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0515-83929210。
七、招聘工作监督
市纪委、市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大丰市纪委廉政办:0515-83818795;
大丰市人社局监察室:0515-8203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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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江苏大丰市社会福利院等8个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职位表.rar
2.2014江苏大丰市社会福利院等8个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rar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