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磐安县公开招聘乡镇(园区)安全协管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我县共计划招聘38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28名(按照男女1:1比例录用),面向退伍军人、有村居干部任职经历、有安全生产工作经历的人员招聘10名。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1.面向高校毕业生:磐安籍(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办法)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其中属于以下专业的可加笔试分数5分:土木工程、建筑、采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冶金工程、安全工程、金属材料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准备与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等工程、工程经济类。
2. 面向退伍军人、有村居干部任职经历、有安全生产工作经历的人员: 磐安籍(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办法)的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作风正派,热爱安全生产工作;
3.身体健康, 面向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有村居干部任职经历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 面向有安全生产工作经历的人员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招聘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公开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及考核,择优聘用。
具体程序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2月6日 8:00—11:30,14:30—17:00;
2月10日 8:00—11:30,14: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磐安县人力资源市场(磐安县振兴街55号),联系电话:84661822,84662996。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磐安县招聘乡镇(园区)安全协管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可在磐安人才网自行下载,已就业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乡镇政府任职证明(有村居干部任职经历人员提供)、县安监局出具的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有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人员提供)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审核后归还原件。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3月2日8:00-11:30,领取地点:磐安县人力资源市场(磐安县振兴街55号)。
(二)笔试
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划定。考试内容和分值比例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占60%、公文写作占20%、综合知识占20%。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数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为100分。
(四)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折合分数(占40%)、面试折合分数(占60%)之和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修订后)组织体检,如体检合格人数不足计划招聘岗位数,按报考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如报考该岗位合格人数仍不足的,可从服从分配的报考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并在磐安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用工形式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
五、聘用人员待遇
具体参照我县政府购岗人员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六、特别提示: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指定磐安县人才网(www.parcsc.com)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84661822。举报电话:84662996。
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后3日内提出,招聘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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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磐安县招聘招聘乡镇(园区)安全协管员资格审查办法.zip
磐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磐安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