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5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为不断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学校简介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留学生1.7万余人。拥有一支实力较强、特色鲜明的师资队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25%;“一体化双师型”特色师资占“双证书”专业理论课教师总数的70%以上,具有博士生指导能力的教授30余人;23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或“天津市技术能手”称号;已有多人被聘为天津市特聘教授;多人入选天津市千人计划、天津市131人才计划和国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人才项目。近5年,承担国家“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00多项。获天津市科技进步、自然科学奖项30项、获得天津市社会科学奖25项、在国内同类院校中第一个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率先获批;与天津第一机床厂合作共建博士后工作站。现有教育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等7大学科门类,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教育学博士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4个,本科专业43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亿余元。学校拥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共4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2个、各类实训实验室150个、创新实践基地5个。
学校2012成为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唯一市属高校,是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积极服务国家战略需要。学校坚持“动手动脑,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创立了我国“双师型”职教师资人才培养模式,为全国职业院校及亚非国家输送了大批优秀的师资,也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应用型人才,学校先后两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办学特色闻名全国,为我国职教师资队伍专业化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素质测试、体检、岗位实践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分类:高层次人才;教学科研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体育教师岗、实验实训教师岗、辅导员岗)。
1.高层次人才
“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人选、省(直辖市)“千人计划”入选者、省(直辖市)级特聘(讲座)教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等。
2.教学科研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相关要求请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tute.edu.cn/)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1.教学科研岗位(含高层次人才)
应聘者请将下述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见附件):
(1)本人简历(从大学至今,时间不间断)
(2)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经费计划以及学校配套条件要求等;
(3)本人各类证书扫描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4)本人科研、论文论著等佐证材料。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应聘者需将个人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具体邮箱、材料要求、时间安排等请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sc.tute.edu.cn/)。
(三)报名时间
1.教学科研岗位:全年招聘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页具体通知(http://rsc.tute.edu.cn/),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四)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会同用人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本次公开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学校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试和考核
1.教学科研岗位
主要采用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试、试讲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中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高于1:3。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方式,具体的考试和考核办法按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统一安排执行,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tute.edu.cn/),以其公布的要求为准。
(1)笔试
笔试的具体安排将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tute.edu.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以其公布的要求为准。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tute.edu.cn/)发布。
(2)面试
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通过答辩、面谈等方式。面试成绩以60分为及格线,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笔试50%、面试50%合成总成绩。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tute.edu.cn/)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tute.edu.cn/)发布。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参加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者,进入岗位实践考察环节,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期满,由实践部门出具岗位实践综合鉴定,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3.应聘者声明放弃体检、考察或者应聘者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考试、考核和考察)结果,经校党委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及拟聘岗位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人员正式入职后,学校与之签订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88181506郭老师
022-88286192杨老师
举报、投诉电话(校纪委):022-88181503
附件:《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5年人才需求计划》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