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滨海新区卫生系统在医学院校和滨海新区分别设立考点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结合实际情况,滨海新区卫生系统分别在医学院校(湘雅医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和滨海新区设立考点,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计2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一)赴医学院校(湖南湘雅医学院和哈尔滨医科大学)设立考点,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5名。招聘岗位详见《2014年下半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系统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计划表(医学院校考点)》。
(二)在滨海新区设立考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3名。招聘岗位详见《2014年下半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系统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计划表(滨海新区考点)》。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凡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和国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为天津市非农业户口。
(二)招聘条件
⒈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⑴遵守宪法和法律;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
⑶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⑷报考年龄原则上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招聘岗位有明确年龄要求的,按岗位要求执行;
⑸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⑹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⑺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现役军人;
⑷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⑸现为滨海新区卫生系统在编在职人员的;
⑹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⑺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信息查询
从2014年11月27日开始,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滨海新区卫生局网站(http://www.bh.gov.cn/)及相关高等院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考生可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若对公告中内容需要咨询,可拨打公告下方的咨询电话向工作人员咨询。
四、招聘组织办法(医学院校考点)
湖南湘雅医学院为第一个考点,哈尔滨医科大学为第二个考点。第一个考点招聘工作完成后,如有剩余岗位,则作为第二个考点的招聘计划(如果第一个考点全部完成招聘计划,则取消到第二个考点的招聘)组织招聘。
赴医学院校招聘结束后,如有剩余岗位,则纳入滨海新区考点继续招聘。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考点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⒈湖南湘雅医学院为第一个考点
考生可于2014年12月12日后在滨海新区卫生局网站(http://www.bh.gov.cn/)及相关高等院校网站查询第一考点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及地点。
2.哈尔滨医科大学为第二个考点
可于2014年12月29日后在滨海新区卫生局网站(http://www.bh.gov.cn/)及相关高等院校网站查询第二考点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生可从滨海新区卫生局网站(http://www.bh.gov.cn/)及相关高等院校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2014年下半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学院校考点报名表》,每人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能开考,并由滨海新区卫生局报滨海新区人社局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滨海新区卫生系统派专人到考点组织报名,并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报名时,不得限制报考人数,不得随意变更招聘资格条件,不能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要客观、公正、及时地审核每一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对所有报考人员应一视同仁。
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5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材料;
5.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试题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制。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小组在考点组织笔试。笔试准考证将在规定时间内由工作人员发放。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试卷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相关高等院校网站公布或在校内张榜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考试试题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制。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成立面试小组,每个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名。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依据测评要素打分,计分时每项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主考官的分数保留),将保留分数的5位考官的分数累加平均,为该项要素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就是应考人员的面试得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的方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考点进行张榜公布。
五、招聘组织办法(滨海新区考点)
(一)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滨海新区考点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上进行。
滨海新区考点招聘计划将于2015年1月20日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和滨海新区卫生局网站(http://www.bh.gov.cn/)公布,同时公布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改报及准考证打印的具体时间及方法。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能开考,并由滨海新区卫生局报滨海新区人社局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不能开考岗位信息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和滨海新区卫生局网站(http://www.bh.gov.cn/)公布,应聘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它岗位。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试题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制。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和滨海新区卫生局网站(http://www.bh.gov.cn/)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查询相关信息。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证书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⒈报名表;
⒉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⒊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⒋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5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⒌与单位签订合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⒍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考试试题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制。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名。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依据测评要素打分,计分时每项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主考官的分数保留),将保留分数的5位考官的分数累加平均,为该项要素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就是应考人员的面试得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的方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相关信息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和滨海新区卫生局网站(http://www.bh.gov.cn/)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医学院校考点采取先考察后体检方式。
招聘小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院校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由院校出具相关材料,据实填写《滨海新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察表》。由招聘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合格人员,考察合格者为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滨海新区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2.滨海新区考点采取先体检后考察方式。
体检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与医学院校考点体检相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出具考察材料。
七、公示
滨海新区卫生局根据医学院校考点和滨海新区考点的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区卫生局组织拟聘人员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名册》,报滨海新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同时,滨海新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学历、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的验证工作。对提供虚假证件者,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验证费用由拟聘人员个人担负。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在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022-6530576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监督电话:022-65306732
附件:1.《2014年下半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系统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计划表(医学院校考点)》.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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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