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为了适应医院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结合市编办下达的2013年度进人计划,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招考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医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考试组、纪检组,分别负责有关工作。
医院公开招考人员工作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卫生局指导下进行,并接受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人员29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四)年龄18周岁以上(1995年8月30日前出生)至35周岁(1977年8月30日后出生),紧缺岗位心电图医师和放射医师与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8月30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及要求。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考的报名组织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指导下由遵义市妇幼保健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1.报名时间
2013年8月30日—9月2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报名正常进行。
2.报名地点
遵义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行政楼六楼)。
3.报名要求
按照《招考简章》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资格证书等资料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考生报名时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携带证件具体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简章》要求,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资格审查人员在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开考人数以资格审查合格、取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对该职位予以调减或取消;招考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遵义市卫生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考岗位参加考试。达到开考比例,由于参考人员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计入开考比例,但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相关岗位的考生由遵义市第二人民医院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9月6日上班时间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最后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遵义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过程接受市纪委第五纪工委、市人社局的监督。
(一)笔试
笔试内容:招考岗位所涉及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9月7日下午15:00—17: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于2013年9月9日在遵义市卫生局网站(http://wsj.zunyi.gov.cn/)公布。
(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1.参加面试人员范围:在报考各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职位招考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数,达不到1:2比例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考所有参考人员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百分制,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基本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以及考生的临床基础知识、实践技能及动手能力等。
3.具体流程:
(1)面试时间
2013年9月14日至15日(各职位考生以具体通知的时间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上午8:30开考,考生在考试前半小时(上午8:00)进入侯考室接受工作人员检查,上交通讯工具,实行封闭管理,按专业进行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2)面试地点:医院行政楼会议室。
(3)考官组成: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要求,考官由7名专家组成,本院提供考官数不能超过三分之一。
考官人选按照1:2比例提供名单,在面试(专业测试)前30分钟由纪检监察人员按比例临时抽取。
(4)命题: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临时抽取考官在开考前封闭式出题,专业测试题按照所分专业组分别出题。
(5)考生答题时间:每名考生面试答题时间为15分钟。
(6)考官评分要求:考官评分必须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7)计分、统分:分别按照面试、专业测试组分别计分统分,考生现场听分并签名离场。
4.市第五纪工委、市人社局对整个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过程实行监督。
5.考试结束后,由遵义市妇幼保健院按成绩计算方法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布内容包括笔试成绩、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是否进入体检等。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一)根据招考职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体检工作由遵义市妇幼保健院在总成绩公示期7天满后组织实施,并于体检(含复检)后3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果通知体检对象同时作好相关记录。对复检后结论仍为“不合格”的,遵义市妇幼保健院将体检结果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报市招考办。体检必须在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由遵义市卫生局、第五纪工委临时抽签确定。
(五)对身高、视力、体重、血压四个项目的检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对象本人当场签字确认,凡对以上四个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其它体检项目不合格的,体检对象可以在得知体检结果的3天内,提出复查申请。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对象本人当场签字确认,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医生注明情况,视为报考人员认可检查和复查结果。对复检工作结束事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六)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考岗位名额和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政审对象。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对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政审报告,并将政审结果告知被政审对象。
政审出现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进行为期为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办或授权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
九、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医院按规定上报遵义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规定的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一、本招考简章由遵义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主管部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决。
咨询电话:0852-8827249 (遵义市妇幼保健院)
监督电话:0852-8662655 (遵义市人社局)
0852-3119518 (遵义市卫生局)
0852-8981609 (市纪委第五纪工委)
遵义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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