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保安,主要从事本院检务大厅安监保卫工作。
一、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人员不纳入检察院正式编制,采用签订劳务合同的方式进行管理使用。
三、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2、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cm以上,年龄30周岁左右。
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4、住宿自行解决,婚否不限。
5、退伍军人,或有C1及以上驾驶证者从优选聘。
五、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
2、联系电话:0553-8828946,18055305152。
3、报名时应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本人亲笔书写的简历一份。
(二)考试
当面测试,择优选聘。
六、工资待遇
实行固定工资,参照本院此前录用人员标准。试用期为1个月。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