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芜湖鸠江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做好2014年度鸠江区所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市编办《关于鸠江区所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2014年度占编聘用计划的通知》(芜编办﹝2014﹞83号)要求,现将2014年度鸠江区所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公平公正,接受监督。
二、招聘计划
鸠江区所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名(见岗位计划表)。本次招聘进入鸠江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统一实行按岗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实行绩效考核。
三、组织方式
2014年度鸠江区所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报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招聘工作由鸠江区委组织部、鸠江区人社局、鸠江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发布方式
(一)招聘公告同时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wh.hrss.gov.cn/)、芜湖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a.gov.cn/)和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jq.gov.cn/)发布。
(二)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布笔试成绩、入围面试、最终合成成绩、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芜湖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8:00至9月28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登录芜湖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鸠江区人社局负责,统一在芜湖人事考试网上进行。9月29日16:00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4、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9月29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芜湖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29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9月30日16:00前登录芜湖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1日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经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二)》,满分为120分。笔试时间为2014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10月9日至10月11日从芜湖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培训班。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6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凡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10月24日,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按照应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招聘岗位的计划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上公布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负责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按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交纳面试费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五)最终合成成绩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5),面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面试成绩×0.5),上述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3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将通过增加专业科目考试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
体检、考察工作由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按规定由考生自理。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审批手续。
八、监督检查
本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应接受同级政府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5968335(鸠江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5864837(鸠江区监察局)
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7日
2014年度鸠江区所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聘用人数 |
报 考 条 件 要 求 |
联系电话 | |
学历 |
年龄 | ||||||
1 |
官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公共卫生 |
120101 |
1 |
本科 |
30周岁以下 | |
2 |
清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公共卫生 |
120102 |
1 |
本科 |
30周岁以下 |
0553-5968335 |
3 |
湾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公共卫生 |
120103 |
1 |
本科 |
30周岁以下 | |
4 |
裕溪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影像 |
120104 |
1 |
本科 |
30周岁以下 | |
5 |
沈巷镇卫生院 |
临床医学 |
120105 |
1 |
本科 |
30周岁以下 | |
6 |
护理 |
120106 |
1 |
本科 |
30周岁以下 | ||
7 |
二坝镇中心卫生院 |
临床医学 |
120107 |
2 |
本科 |
30周岁以下 | |
8 |
影像 |
120108 |
1 |
本科 |
30周岁以下 | ||
9 |
卫生检疫 |
120109 |
1 |
本科 |
30周岁以下 | ||
10 |
汤沟镇中心卫生院 |
临床医学 |
120110 |
1 |
本科 |
30周岁以下 | |
11 |
影像 |
120111 |
1 |
本科 |
30周岁以下 | ||
合计 |
|
|
1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