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部分编外警务区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编外警务区辅警60名(男40名、女2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8月29日—8月3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00—6:00。
(二)报名地点:
潍坊高新区第二孵化器西南副楼一楼西侧门。(潍坊高新区潍安路与健康东街交叉口西北角,可乘坐30路公交车至终点站下车。)
(三)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参加,并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①《潍坊高新区公开招聘编外警务区辅警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②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四)资格审查:
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和公安基础知识测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判定,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以百分制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当场宣布,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能测评。按照考试总成绩1:1.5的比列,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有关规定执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要求,测评成绩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测评项目为男1000米、女800米,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纵跳摸高。凡是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40元、面试考务费为70元。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潍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wfgx.gov.cn)。
五、体检与考察
对体能素质测评达标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潍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待遇按照高新区《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实施办法》等规定执行,按规定缴纳企业社会保险;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潍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wfgx.gov.cn)发布。
本简章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786675;8055627。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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