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组织工作力量,优化组工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市委组织部事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及名额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全市科级以下人员中进行。名额为5名,均为全额事业编制。
二、条件与资格
(一)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组织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细致,勤奋吃苦,原则性强;
4、文字功底扎实,善于总结提炼,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
(二)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现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两年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最多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现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两年以上的可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3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
5、国家公职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不得推荐报考人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的;
6、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正在处罚期内的;
7、与报考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回避亲属关系的,以及其他在一起生活关系紧密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的方法与步骤
此次招聘共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8个步骤。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属于县(市、区)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开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县(市、区)委组织部汇总后到市委组织部办公室报名;属于市直单位的持本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直接到市委组织部办公室报名。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在开具同意报考介绍信时,要对涉及到报名资格的信息进行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方可开具同意报考介绍信。介绍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同意报考的意见等内容。其他人员直接到市委组织部报名。
2、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按照报考条件和资格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公开招考领导组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达不到3:1比例时,依次减少其招聘名额。
3、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时事政治、运城市情、公文写作以及组工业务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数与招聘名额达不到3:1比例时,依次减少其招聘名额。确定面试人员前,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者相加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按照体检人数与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如果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5、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
6、考察
市委组织部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市公开招考领导组同意后进行公示。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7、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后,对拟聘用对象在其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问题并经调查核实属实的,不予聘用。
8、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确定试用对象,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市公开招考领导组同意后,正式聘用。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各单位要做好报名工作。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报名呈报材料
1、《运城市公开招聘市委组织部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2、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同版彩色照片4张;
4、同意报考介绍信(有工作单位的)和人事代理相关证明;
5、转正定级表复印件;
6、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7、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
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9日。
报名地址: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市委人大楼607房间)。
联系电话:0359-2660319。
附件:《运城市公开招聘调市委组织部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运城市公开招考领导组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