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宁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南京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宁委办发〔2011〕83号)有关规定,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2015年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15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含非江宁生源免费师范生)。
2.2015年硕士毕业生(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15年师范类学前教育、师范类特殊教育康复专业(自闭症康复)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硕士)毕业、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获得省辖市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获得省辖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类竞赛(评优课、教学基本技能竞赛、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人员(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南京生源2013年、2014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师范类学前教育可放宽至大专)。
符合上述第1、2、3、4条招聘条件的,均须在签订就业协议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学科(专业)及人数(总共270名)
科学与技术教育、物理、化学、生物专业的毕业生可报考科学学科。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4年12月25日—12月30日。
2.方式:登录江宁教育信息网(http://xjs.jnedu.net.cn/)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者进入报名系统后,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注意事项,然后按照网上报名程序提示及相关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必须打印后亲笔签名,再上传报名表扫描件。请保存好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原件,面试确认时需审核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原件)。
报考者上传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上传材料要求:
(1)凡符合江宁区2015年新教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均须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
(2)外省师范类毕业生还须上传学校学生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3)只报江宁的报考者务必上传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120×160像素,文件名为:身份证号.jpg。
4.已在南京市四城区及其它区报过名的报考者,符合江宁招聘条件的可在江宁兼报,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5.报考者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兼报江宁的报考者所报学段、学科必须与在其它区报的学段、学科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二)报名确认
只报江宁的报考者须进行现场确认。兼报江宁的进行网上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月6日-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2.现场确认地点:南京市百家湖中学。
路线提示:乘地铁至胜太路站(2号出口)下,往东走150米左右,右拐100米便到。公交乘702至“金长城大厦站”下,十字路口往东(胜太东路)200米,右拐100米便到。乘716、748至“百家湖小学站”下,右拐100米便到。乘701、703、南金线、南广线至“河定桥站”下,打车至百家湖中学(起步价)。
3.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
(1) 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生还需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外省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学生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原件。
(3)2013年、2014年南京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第4条招聘条件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学竞赛获奖证书和获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只报江宁的报考者须缴90元报考费。
5.只报江宁的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自动失效。
(三)考试
1.笔试
(1)开考比例: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学科需求数。
(2)笔试形式:江宁区2015年新教师招聘笔试与2015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招聘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
(3)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时间:2015年南京市新教师招聘笔试统一考试时间初定为2015年1月31日上午(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5)准考证打印:考生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请所有考生于2015年1月19日至1月21 日凭身份证号和报名号(或姓名)登录南京市招办网站(http://www.njzb.net)打印笔试准考证(统一使用A4纸打印)。
(6)成绩查询:报考江宁的考生可于2015年3月10日、11日登录江宁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jnedu.net.cn)查阅本人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2.面试
(1)江宁区教育局研究确定各学科笔试合格线,笔试合格者可按江宁区教育局公布的面试公告报名参加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次招聘学科需求数的1:3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宁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区教育局按有关要求制定2015年新教师招聘面试实施方案,按规定核准备案后组织面试。
(3)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授(说)课和基本功考核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现场答辩、授(说)课和基本功考核分值均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原则上现场答辩、授(说)课、基本功考核分别占面试总分的20%、60%、20%。针对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学前教育等侧重基本功考核的学科,基本功考核所占面试总分比例可作相应提高,具体计算办法另行公告。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面试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学科(专业)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1.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江宁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江宁区教育局与其签定就业协议(签定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新教师一般于当年的8月1日到用人单位报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的新教师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教师需求情况,按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统一调配到校任教。
四、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25-52181813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监察室:025-52281696
南京市江宁区人社局事管科:025-87187233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