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4名工作人员(编制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主要承担群众对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本次招聘受理工作人员4名。
(一)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普通话标准,端庄无可见缺陷,能胜任窗口服务的岗位工作。熟悉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使用、表格和文档制作熟练。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要求:药学、医疗器械及医学相关专业。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1、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9日—12月30日17:00。报名人员将《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到zjtsjb@163.com。以邮件回复作为是否报名成功的依据。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本次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入围面试。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报名者本人。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形象气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判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与报名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套,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4名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4名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实施。
(四)聘用
根据考核情况,招聘单位对4名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6个月试用期。
附件:报名表
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