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博兴县镇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部分镇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为镇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7名。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博兴县镇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表现好,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身体健康,滨州市户籍,国家承认学历,年龄在30周岁(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户籍不限,年龄35周岁(197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2013年应届毕业生户籍和年龄不限。
4、定向招聘职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我省招募的在滨州服务的及滨州生源在滨州市外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二年(2009-2011年招募,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考核合格的,三年内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要求和其他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需带证件
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报到证。报考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求的,还须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向招聘职位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需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县(区)人社局的考核材料及服务单位的介绍信(上述证明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毕业生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需出具组织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各种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报名审核后现场退还报名者)。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打印报名登记表并签名承诺(报名登记表从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下载)。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费每人7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持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减免手续。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8日—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
咨询电话:0543--2399556
准考证的领取:2013年9月4日—5日凭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领取。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总成绩比例为笔试占50%,面试占50%。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9月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文写作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http://www.sdbxrc.com公布。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岗位代码为5812和5910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其它岗位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笔试的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二)面试
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面试。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情况确定。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排名后,在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以及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前张贴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
六、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人选,并组织体检和考核。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主要是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及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人社局审批。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人事代理制度。
监督电话:博兴县监察局0543--2395067
附件1:《2013年博兴县镇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rar》
附件2:《2013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中共博兴县委组织部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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