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协书画院(广西政协文史馆)是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所属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经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广西政协书画院(广西政协文史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文史管理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政协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爱好书画、文史工作,具有一定的书画鉴赏、文史研究能力,语言表达、文字写作能力及较强的策划组织协调能力;
3.报考文史管理员岗位的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广西政协文史馆馆藏资料收集整理、展馆展览展示的组织策划、宣传讲解、观众咨询、礼仪服务、展厅管护,以及文史馆文秘材料撰写、日常管理、行政服务等相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专业为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管理学类、艺术学类(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
2.同等条件下,在市级以上展馆有讲解工作经验或市级以上媒体担任播音主持的优先考虑。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个人报名、考试考核与组织审查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招聘过程按照编制招聘计划报批、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讨论确定、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递交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报名。
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一式两份的《2014年广西政协书画院(广西政协文史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从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广西政协网www.gxzx.gov.cn下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职称证(有职称人员提供)、近3年来所获市级以上表彰和奖励的证书、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小二寸半身免冠正面彩照3张(在背面写上名字);
4.报考者应提供单位报考证明,即在《报名登记表》的“单位意见”栏上必须说明单位是否同意报考,如果还没有单位则不需填写;
5.现场报名起止时间:2014年12月25日—12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6、现场报名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2号自治区政协同心会堂1号楼231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政协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者本人。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应携带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领取准考证
1.领取时间:2015年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领取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2号自治区政协同心会堂1号楼大堂。应聘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学位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1. 按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方能开考。
2. 笔试为闭卷考试,按百分制计算。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办文办事以及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时间:2015年1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笔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政协网和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公告栏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五)面试
1.每个岗位按照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面试人员比例大于等于1:3、小于1:5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3面试比例,确需进人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包括艺术修养、专业水平,语言表达、策划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政协网发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考生等。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者缺一不可。
(六)考核
1.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达不到1:2的比例,则按实际人员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七)讨论确定
办公厅党组召开会议,按照笔试、面试、考核结果进行差额票决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八)体检
1.组织拟聘人员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报办公厅党组同意后,取消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
2.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九)公示
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政协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聘用
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在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与原工作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招考咨询电话:0771-4952914,4952932(传真)
招考监督电话:0771-4952014
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2号自治区政协同心会堂1号楼231室
邮政编码:530201
四、本方案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自治区政协办公厅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