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工商业联合会非公企业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能够正常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从2014年12月20日开始,到2014年12月21日结束(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请报名人员登陆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www.hldrszp.com)下载《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到葫芦岛市工商业联合会(龙港区龙湾市场东行50米交通岗附近瑞港大厦12层)报名。
报名时,报名者需携带填写完整的《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4张(其中2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本科及研究生)、学位证(学士及硕士)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的报名者,请开具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或者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429-3126045 0429-3159577
(二)笔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及公共基础知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与公共基础知识各占50%,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工商业联合会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
考生笔试成绩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面试按照1:3比例进行,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由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体检和考核。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市工商业联合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公示。经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见习)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有关要求
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纪律。考生应本着诚信承诺原则,在公开招聘中凡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
葫芦岛市工商业联合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