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力量,营造开发区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推动赣州开发区经济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由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身体素质与文化知识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的范围、人数及应聘条件 (一)人数和范围
招聘人数20名,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体形端正,身体健康,体能素质好;
2、身体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脚板、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残疾。
3、政治合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4、退伍军人、公安院校应历届毕业生,应历届体育系毕业生,其他优秀的可优先招聘;
5、招聘男性队员,身高165CM以上,左右裸眼视力在4.6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有武术、散打、气功等适应巡防工作需要的专长或特长者聘用条件可适当放宽;
7、其他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之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政审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0日至2014年12月2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414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8371109。联系人:叶女士 刘女士
4、报名材料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以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各一份,前述材料不齐或政审不合格人员不受理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报名和信函报名。
(二)资格审查
分局统一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填写《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招聘协警报名登记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聘用人数的比例为3:1。
(三)文化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文化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内容:①法律常识;②2013年以来时事政治。二科合为一卷,总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
(四)面试
文化考试过关人员参加结构化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
(五)体能测试
面试合格人员(面试成绩60分以上)参加体能考试。体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体能测试项目:立定跳远、1500米跑、10米×4往返跑、引体向上;
(六)体检
按体能考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三项相加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入闱对象。
1、体检入闱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三项总成绩依次递补。
2、体检内容及要求:
①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要求执行。
②身体匀称,体重不低于50公斤,无过于肥胖或消瘦现象。标准体重(千克)=身高(CM)-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无色盲、无色弱,无重听、无口吃。
③无传染病,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无乙肝、无澳抗阳性,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等。
四、正式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在赣州开发区政府网上公示3天。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招聘对象与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试用期三个月,合格后正式聘用。
五、待遇与管理
1、被聘用人员需遵守聘用单位的管理,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2、被聘用人员月工资1800元(含个人应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险、生育险部分),对工作表现突出者根据分局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