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院办公、办案人员不足的压力,保障检察机关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机关公益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此次共招聘人员5人,其中:
复退军人2人。男女不限,具有本人合法有效汽车驾驶证的优先考虑。
一般工作人员3人。男女不限,具有法律专业、中文专业、计算机专业学历的优先考虑。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范围
1. 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2. 复退军人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一般工作人员要求国家认可的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端正,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
4. 身体健康,品貌端正,语言表达能力、与人沟通能力和随机应变能力较好,言谈举止得体,能够适应检察工作需要;
5.在金城江城区有固定住所;
6.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基础知识能力,符合相应的学历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聘用后一般要服务满3年以上。
7.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薪资待遇
临聘人员岗位薪资由我院支付。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工资为1200元;正式聘用的为1500元/月,签订劳务合同并购买五险(失业险、工伤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险)。聘用满年后视工作表现逐年递增薪资。
五、报名、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5日——12月10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以上证件均需为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二寸彩色照片1 张,到河池市金城江区检察院办公室报名,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
单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778-2302449。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11月25日
附件: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方案.doc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
招聘临聘人员方案
为缓解我院办公、办案人员不足的压力,保障检察机关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机关公益岗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机关临时性岗位工作人员5人。其中复退军人2人,一般工作人员3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 、复退军人男女不限,要求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具有本人合法有效汽车驾驶证的优先考虑;一般工作人员男女不限,专业不限,法律、中文、计算机专业优先考虑,要求国家认可的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以上人员年龄要求在22周岁以上30 周岁以下,在金城江城区须有固定住所。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端正,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
3、身体健康,品貌端正,语言表达能力、与人沟通能力和随机应变能力较好,言谈举止得体,能够适应检察工作需要。
4、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基础知识能力,符合相应的学历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聘用后一般要服务满3年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1、信息发布:本方案通过河池市人才网发布。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以上证件均需为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二寸彩色照片3 张,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5日——12月10日。
3、招聘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被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知识水平、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满分为100 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
4、体检由本院统一组织。体检合格后,由本院按照《公务员录用考核暂行办法》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体检、政审出现不合格情形的,不予聘用。
5、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于拟聘用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签订劳务合同,聘用为检察机关临时性岗位工作人员。
6、面试、体检与政审时间另行张贴公告通知。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体检和政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
四、签订劳务合同
聘用人员确定后,与我院统一签订劳务合同并接受我院统一管理,由我院安排工作岗位,享受检察院临时聘请岗位人员待遇。
1、被聘用的人员与我院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
2、在合同期内,招聘人员若不服从派遣或自行离岗的,劳务合同自行终止。如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按劳务合同依法处理。
3、劳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招聘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能够胜任岗位工作且没有违规违纪情形的,经我院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务合同。
4、招聘人员服务时间原则上为 3 年。在此期间毕业生考取国家公务员或其他就业岗位,劳务派遣合同即行取消。三年期满,根据需要经考核特别优秀的可续签劳务合同。
5、三年劳务合同期满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解除劳务合同后,我院不负责对招聘人员的工作安排。
五、工资等待遇
本次被聘用为检察机关临时聘用岗位的工作人员,对其实行劳务用工制度,其工资、社会保险及劳务费等待遇在合同期限内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院按月为其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并视工作表现逐年递增薪资。
六、招聘考生注意事项
所有招聘信息都要进行张贴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招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要注意查看招聘信息。
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咨询电话:0778-2302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