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
一、职位条件
(一)职位一:矿产督察岗位1人。
1、岗位职责:①履行矿产督察办公室职责,负责矿产督察员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矿山督察;②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对矿山“三率”(开采回采率、贫化率、选矿回收率)进行考核;③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工作;④负责城区周边采石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工作;⑤负责矿山年度检查工作;⑥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⑦承办局领导、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2、职位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采矿工程或矿产管理相关专业,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该岗位须下矿井检查,适合男性。
(二)职位二:地质环境专业技术人员1人。
职位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男性,年龄在22岁至30周岁,身高170厘米以上。具有国土部门相关工作经验或有气排球、篮球特长者优先。
(三)职位三:测绘专业技术人员1人。
职位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测绘等相关专业;男性,年龄在22岁至30周岁,身高170厘米以上。具有国土部门相关工作经验或有气排球、篮球特长者优先。
(四)职位四:行政审批办工作人员1人。
职位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土地等相关专业;年龄在22岁至30周岁。具有国土部门相关工作经验或有气排球、篮球特长者优先。
二、工资待遇
月工资1800.00元(含个人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出差补助与在职职工同等待遇。每年需向人才交流中心缴纳的240元人事代理费由个人自负。食宿自理。
实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有意者请带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于2014年11月 15日前到河池市国土资源局人事教育科报名。
联系地点:河池市颐园路120号(老街)
联系电话:2111353(办)
联 系 人:李先生 13907881282
霍女士 18077823366
河池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