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赴武汉招聘紧缺人才的公告(第八号)
为满足开化县事业单位对紧缺人才的需求,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根据《关于印发<开化县事业单位赴外招聘紧缺人才办法(试行)>的通知》(开人社〔2013〕132号)精神,现将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赴武汉招聘紧缺人才的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各单位申报需求,经审核,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赴武汉招聘紧缺人才6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报名、比选、综合素质考评、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khrlj.cn/)、衢州市人才网(http://www.qzrcw.com/)等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人才交流洽谈会于 2014年11月22日(8:30-15:00)在华中科技大学举行,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2、报名者需带材料:就业推荐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学业成绩单、各类获奖和荣誉证书、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1张。
3、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比选,确定参加考试对象。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综合素质考评:根据符合条件报考对象的就读学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荣誉获奖以及在校综合表现进行综合素质考评,具体考评内容见附件3。
2、面谈或面试。对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或者具有“211”或“985”院校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组织面谈,面谈主要考核了解应聘者的个人基本情况、知识结构和就业意向;其他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了解应聘者的求职意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集体意识等。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综合素质考评×40%+面谈(试)×60%)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核对象。
考试详细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人力社保部门全程参与。
(四)考核。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奖惩情况等。在校表现须有学校院、系及以上单位出具的书面鉴定材料。因违纪被所在学校处罚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被有关部门认定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核的依次递补。
(五)体检。
1.对拟聘用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时间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修订后)。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4.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替补。
(六)聘用。经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对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拟聘用对象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按期取得毕业生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到国家规定应持有从业资格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岗位的,还需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如不能按期取得相关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前放弃、取消聘用者可依次替补,整个招聘过程中替补只限一次。
聘用人员见习期结束并确定续聘前,应按要求办理落户(含农转非)手续,否则直接解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人员聘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被录用为公务员除外)。
附件:
1、2014年开化县赴武汉招聘紧缺人才计划表;
2、2014年开化县赴武汉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
3、2014年开化县赴武汉招聘紧缺人才综合素质考评内容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