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开化县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的需求,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关于印发<开化县事业单位赴外招聘紧缺人才办法(试行)>的通知》(开人社〔2013〕132号)精神,现将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赴北京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各单位申报需求,经审核,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赴北京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4人(具体计划详见附表)。
二、招聘的范围
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4年10月16日前通过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khrlj.cn/)、衢州市人才网(http://www.qzrcw.com/)等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人才交流洽谈会于 2014年10月24日(8:30-15:00)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2.报名者需带材料: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
(三)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参加面试人选,面试详细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人力社保部门全程参与。
对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或者具有“211”或“985”院校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可通过洽谈形式确定拟聘用对象;其他人员通过面试确定拟聘用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五)体检。
1.对拟聘用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时间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修订后)。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4.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替补。
(六)考核。考核参照公务员招考考察办法,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考核期间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不合格可依次替补。
(七)聘用。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对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拟聘用对象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按期取得毕业生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到国家规定应持有从业资格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岗位的,还需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如不能按期取得相关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前放弃、取消聘用者可依次替补,整个招聘过程中替补只限一次。
五、严肃纪律、抓好落实。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突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聘过程的每个环节中,严格按照2006年人事部 (第6号)、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要求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纪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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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赴北京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表.zip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