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财会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烟台开发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挂烟台船舶工业学校牌子,以下简称职专)建校于1986年,2005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为区教育体育局所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占地161亩,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在校学生5000余人。2007年,学校被教育部命名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中国西部教育顾问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等规定,烟台开发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财会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岗位和数量
(一)岗位招聘对象
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研究生(须取得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研究生(须取得学位)及以上学历留学回国毕业生,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底前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报考年龄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专业要求:研究生专业为会计财务类(相关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3);
7.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以报考;
8.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招聘数量3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预审、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对扰乱报名秩序、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8日8:30—11月20日17:00
网上预审时间:2014年11月18日9:00—11月21日11:30
网上查询时间:2014年11月22日
网上报名邮箱:ytkfqjyjzgc@163.com
信息发布网站网址:http://www.yedahrss.gov.cn(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具体办法是: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电子邮件网上报送个人相关材料进行预审,并电话确认,邮件标题为“学校专业姓名”。
网上预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4.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电子版。
(二)网上预审
网上预审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11:30。招考机关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预审并在网上反馈预审结果。报名人员对报名预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11月24日10时前拨打考选机关电话咨询或监督电话进行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预审结果。经网上预审通过后,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资格审查。预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yedahrss.gov.cn)公布。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人员,不受理现场资格审查。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原件,“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本科及研究生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尚未正式就业人员须同时提供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2015年毕业生同时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按期取得学历和学位的承诺。
不符合条件人员,取消笔试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在后续环节中,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将随时取消相关人员以后环节的资格。
(四)面试
此次招聘岗位如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未超过30人(含),则不组织笔试,网上报名且通过初审及现场资格审查后可参加面试。如最终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2倍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如报考人数超过30人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人社局的指导下另行组织笔试,并按照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数量。笔试为百分制,主要考察所报考岗位的专业水平,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面试由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行百分制,主要采取试讲的形式。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如报考人数未超过30人(含),则直接进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报考人数超过30人,则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
三、体检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由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人社部门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可在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中予以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社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等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
0535-6396729(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5-6396721(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
0535-6396777(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