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创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我市实际,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将公开招聘道路交通协警(以下简称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身高1.70米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4年9月1日至1996年9月1日期间出生),男性,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含烟台市各县市区)。
5、符合条件的部队退伍复员军人、零就业家庭人员或就业特困群体将优先招用。
二、招聘数量
男协警40名。
三、相关待遇
协警被录用后与烟台东大劳动事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安排到市区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从事交通管理协勤工作,每月工资为2000元(以后每年根据烟台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比例定期增长),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统一配发服装,享受带薪年休假,定期参加体检。工资及保险纳入市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素质测评、体检、政审、试用等环节和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4年9月17日— 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报名地点设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楼,乘坐7、10、17、19、23、52、56、57、62路车至烟台人力资源市场和体育公园站点下车)。
2、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失业证(或报到证)、户口簿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行为证明等材料报名。报名时,交近期白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张。属于在职职工的需加持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时须本人到场,由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身高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经资格审查,如果最终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计划招收数2倍以上的,根据符合条件的实际报考人数按照1:2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收名额。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分别占60%、40%。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基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体能素质测评
进入面试人员均需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的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测评项目为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引体向上。
体能测评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计算应考人员体能测评成绩。体能测评达标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以下的,取消录用资格。体能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
将体能素质测评达标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取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时,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如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将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的高低递增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按照有关政审程序对其家庭成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拟招聘为道路交通协警的,由派遣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6297927 6921136
本次报名结果及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等通知请查询:
烟台交警网:http://www.ytjj.gov.cn
烟台就业网:http://www.ytl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