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满足社区居民不断增长的学法用法需要,加快平安法治长安的建设步伐,经研究,我镇决定公开招聘若干名专职社区法律助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长安本地户籍,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社区基层工作,具备良好的文字综合能力、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以及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独立承办岗位工作事项。
二、岗位职责
(一)协助社区排查及调处一般性矛盾纠纷;
(二)参与社区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综治维稳等工作;
(三)协助驻点的社区法官、社区检察官进行司法确认、文书送达、社会调查等辅助性工作;
(四)根据工作需要,完成用人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方法
(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4年6月17日至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长安镇政府大楼812室组织人事办;
(三)报名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红底照片2张;
4.《长安镇招聘专职社区法律助理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用人单位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合则约见。
五、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有关招聘事项联系电话:85533913-757、851。
附件:长安镇招聘专职社区法律助理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