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
1.中和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管岗位(3名)
2.中和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管岗位(1名)
二、工作地点 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
三、岗位简介
1.食品安全监管岗位: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监管工作;
2. 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管岗位:主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工作。
四、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
1.政治坚定、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无治安拘留以上历史以及其它纪律处分。
2.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3.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食品类、药学类、生物类、化工化学类、检验类、法学类等相关专业优先;热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4. 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5.有责任感、肯吃苦,服从组织安排,能经常加班。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11月5日- 11月7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5日—11月7日上午9:00--
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一楼综合科(一)
现场报名时初审有关材料
所需材料为: 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及其他证明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参加报名者均需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报名点按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报名截止后一周内通知进入笔试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者将不再通知。
(二)面试:笔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通过笔试者将不再通知。
(三)体检:面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体检人员,未通过面试者将不再通知。
(四)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阶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政审合格后,报街道党工委会同意后录用。
七、聘用及待遇
(一)录用后一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录用后为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办聘人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综合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5651001、85657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