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2014年地税局等三个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县地税局、老干部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三部门公开招聘5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自主自愿、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地税局3名,老干部局1名,机关事务管理局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表一:广德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品行反映。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1、信息发布:网上报名公告发布详见: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rs.gov.cn/
报名咨询电话:6020275,6027276.
2、组织报名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
(2)、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1日—13日(正常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会议室(县便民服务中心10楼)。
(4)、报名时,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一经确认后不得再更改报考岗位。
报名者事先在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好《广德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齐有关材料,前往报名地点报名,现场接受报考资格审核。
3.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教材。
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名额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末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不足比例,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4.体检和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地税局、老干部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考察政审。考察由应聘者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单位或当地居(村)委会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鉴定等。
5.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人才派遣;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待遇:招聘人员管理及待遇按照《广德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暂行)》中管理服务类岗位执行,即:每人每月工资2100元,服务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0元工龄补贴。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按现行缴费政策和比例由县财政和个人共同承担。
五、纪律与监督
报名者须如实提供相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1、广德县地税,老干局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汇总表 .rar
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