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现决定面向2014年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条件详见岗位表;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4日至11月21日。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 ①网络报名(cziersc@email.czie.net);②邮寄报名;③现场报名(邮编213164,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3号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人陈保国)。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身份证;④已经毕业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⑤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等(相关证件等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2、报名条件要求为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 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接受报名的单位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招聘单位于报名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以及未通过审核的原因。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学校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课程成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情况以及课题研究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未达1:3的,按开考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二)考试方式为:①试讲; ②面试。所有考核人员均须参加,具体考核按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
1.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试讲考核办法与要求在试讲前告知应聘人员。
2.试讲时间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后15个工作日之内,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
3.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讲成绩由考核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4.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办法与要求在面试前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5.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试讲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332213
联 系 人:陈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 051986332028,联系人:蒋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5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1.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