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人才引进工作,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 166号)、《赤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赤机编发[2014]18号)、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和《赤峰学院选拔录用高校毕业生暂行规定》,经请示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赤峰市人社局批准,特制定赤峰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招聘114名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23名,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17人,详见《2014年赤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4、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聘用的毕业生应为国家统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岗位计划必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岗位计划必须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附属医院研究生岗位本科须为临床医学专业,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医学不在附属医院此次招聘范围;
7、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至199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2014年赤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六类服务基层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毕业后应征入伍、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人员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毕业生。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人员,要求必须是截止2014年12月31日在赤峰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赤峰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定向招聘蒙授生岗位”的人员,必须是赤峰市户籍或高考时生源地为赤峰市户籍,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九个步骤进行。相关事宜均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赤峰学院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均不做递补。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学院网人才招聘专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日期:2014年11月3日至11月7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填写好的《赤峰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本方案附件)、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国外学历人员要求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复印件)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直接到赤峰学院人事处报名(崇正楼413室)。研究生岗位本科证件的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也需提供。
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复印件,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复印件。报考“蒙授生”岗位人员须提供户口复印件。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方案,仔细鉴别是否符合应聘条件,亲自填写相关信息,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若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报人社局批准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蒙授生定向职位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市人社局批准将其定向职位合并到相应非定向职位内。无法合并的岗位,取消定向限制向社会公开报名,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计划)。根据报名情况,研究生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具体情况请关注赤峰学院网人才招聘专栏及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的信息。
(三)资格审查
1、学校人事处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推荐到资格审查小组进行专业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信息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赤峰学院网人才招聘专栏及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
2、资格复审应聘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大学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国外学历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须提供各类服务项目证书和证明原件或大学生退役士兵证书原件。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收取报名费和笔试考务费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1、所有岗位均需参加笔试。应聘院本部、附属中学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应聘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综合知识,笔试的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定向招聘“蒙授生”的岗位,笔试须用蒙古文试卷,用蒙古文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可向工作人员说明自行选择汉文试卷或蒙古文试卷。
3、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者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者,务必在资格复审时告知工作人员并进行确认,逾期不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7、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分别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赤峰学院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
(五)面试
1、面试主要内容是测试业务知识、实践能力和岗位适应性。高校教师和中学教师岗位面试由面试和试讲组成,试讲形式为讲课。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2、应聘者在笔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各岗位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视其笔试成绩经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面试环节。
3、报考定向招聘“蒙授生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蒙古语回答和讲课;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报考英语类岗位的人员,面试试讲环节必须用英语讲课。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5、各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各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经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进入体检环节,如确需要,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6、面试相关事宜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别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赤峰学院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区分,如仍并列,另行加试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报考费用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收取报名费20元,笔试考务费50元,面试费50元。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除不可抗拒原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2、报名费及笔试考务费在资格复审合格后收取,面试费在笔试成绩公布后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收取。
3、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考费用。报考人员须持低保家庭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进行确认。
4、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收取报考费用,201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收取一半报考费用。符合减免考务费的应聘者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填写完整的《减免考务费申请表》进行审核后交费。
(八)体检
1、面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由赤峰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3、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4、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九)考核
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复核完成后进行,由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专业水平、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公示招聘结果
对于考核合格的人员,由人事处提交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并分别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赤峰学院赤峰学院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事处按规定办理入编及聘用审批手续。
2.在办理入编及聘用审批手续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⑴ 2014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报到证原件;
⑵ 往届毕业生报到证原件、人事档案;
⑶大学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国外学历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 填写《赤峰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⑸ 各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例如中共党员介绍信、相关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3.应聘人员未能按要求提供办理入编及聘用审批手续所需的全部材料,学校有权取消该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4.按规定学校对聘用的毕业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如不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学校则与其解除聘约,并限期调离学校。
5、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6、按照《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赤党办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对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四、有关说明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互联网上的一些恶意炒作、虚假宣传,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社会上假借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主管机构无关。
2、报名截止后,请报名者随时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及赤峰学院网人才招聘专栏发布的资格审查、考试等通知。
3、本方案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 飞
咨询电话:0476-8300095
附件:1、赤峰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rar
赤峰学院人事处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