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方案
学院创办于1975年,其前身为湖南农学院衡阳分院,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第一批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国林业科学院专业硕士湖南省培养基地。学院地处古城衡阳市石鼓区望城路165号,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南岳山下、湘江河畔。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结合我院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林业厅的指导监督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院组织人事处,由院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协调整个招聘工作事宜。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学科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采用“一审两试”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组织纪律观念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品行端正, 同等条件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中共党员者优先。
(二)工作作风踏实,能吃苦耐劳;热爱高职教育事业,乐于奉献;关爱学生,富有工作责任心;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教师岗位需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并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和合作;
(五)委培生、定向生或已签约的毕业生不得报名。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1日至2014年11月14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今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毕业生推荐表、外语、普通话过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论著)及科研成果目录和复印件等应聘材料;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彩照2张,直接到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学院办公大楼109室)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材料及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发送到rsc242@163.com。邮件标题名称为“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姓名+应聘岗位”。
如应聘人员《报名表》上信息填写不完整、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代为填写的,视同本人填写。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必须在参加试讲(笔试)前携带相应原件到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进行核查。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并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的比例。对于特殊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职业态度和心理健康状态等。
考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试讲成绩为准,体检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见习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内享受学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 0734—8591115(罗老师)
举报电话:0734—8591322(院监察处)
附件: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rar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