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县卫生局2013年公开遴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卫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外遴选一批德才兼备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及职位
本次遴选专业技术人员33名,具体遴选名额和职位详见《宜宾县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2)。
二、遴选对象
宜宾县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遴选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勤奋敬业;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3、身体健康,能胜任遴选岗位工作,同时必须具备遴选单位职位要求的条件;
4、具有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
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报考者的年龄按周岁计算,系指本次遴选报名第一日未满41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
5、报考人数与职位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⑴见习期(试用期)未转正人员;
⑵曾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⑶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⑷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8月19日至2013年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
宜宾县卫生局人事科教股(宜宾县柏溪镇三角路)。
联系人:李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6200842
3、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本人按时到宜宾县卫生局人事科教股提交《宜宾县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现场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合格后留复印件)、《聘用审批表》和聘用文件复印件(复印材料加盖单位鲜章),以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
4、对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9月3日-9月4日
地点:宜宾县卫生局人事科教股(宜宾县柏溪镇三角路)
(三)考试
考试时间:暂定于2013年9月上旬。
地点:宜宾县柏溪镇(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采用技能考试方式,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技术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技能考试方式为病历书写,首先由专家提取病历基本信息,随后请考生按照病历书写格式的要求在答题卷上将病人基本信息、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的全部过程完整地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在答卷上,最后由遴选专家评分(见附件3)。技能考试不指定复习材料,其工作由遴选专家库的专家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核组由县人社、卫生及相关遴选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遴选职位空缺的,经批准,可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办理调动
对拟调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遴选结果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规定报批后,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被确定为调动对象者,在我县商调函发出之日起60日内办理调动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此次遴选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我县服务满5周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出宜宾县。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负责遴选工作的部门应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由宜宾县卫生局商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遴选咨询电话:宜宾县卫生局:0831-6200842
宜宾县人社局:0831-6613022
附件1:宜宾县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宜宾县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3:2013年宜宾县遴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技能考试方案
2013年8月1日
附件2:
宜宾县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单位名称 |
遴选职位 |
职位代码 |
拟任 职务 |
遴选 名额 |
遴选 范围 |
所需知识、技能等条件 |
备注 | ||
学历 (学位) |
专业 |
其他 | |||||||
宜宾县妇幼保健院 |
临床医生 |
201303001 |
专技人员 |
1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儿科或妇产科专业 |
|
宜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卫生医师 |
201303002 |
专技人员 |
2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中级职称 |
|
宜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卫生医师(计划免疫) |
201303003 |
专技人员 |
1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中级职称 |
|
宜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卫生检验 |
201303004 |
专技人员 |
1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卫生检验 |
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 |
|
宜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放射医生 |
201303005 |
专技人员 |
1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医学影像专业 |
|
宜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卫生医师(卫生监测管理) |
201303006 |
专技人员 |
2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中级职称 |
|
宜宾县人民医院 |
外科医生 |
201303007 |
专技人员 |
3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
|
宜宾县人民医院 |
内科医生 |
201303008 |
专技人员 |
2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
|
宜宾县中医院 |
临床医生 |
201303009 |
专技人员 |
1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 格 ,并注册外科专业 |
|
宜宾县中医院 |
临床医生 |
201303010 |
专技人员 |
1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医学影像专业 |
|
宜宾县中医院 |
中医医生 |
201303011 |
专技人员 |
1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中西医结合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
|
宜宾县中医院 |
内科医生 |
201303012 |
专技人员 |
1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
|
宜宾县第二人民医院 |
妇产科医生 |
201303013 |
专技人员 |
1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妇产科专业 |
|
宜宾县第二人民医院 |
外科医生 |
201303014 |
专技人员 |
1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外科专业 |
|
宜宾县第三人民医院 |
放射科医生 |
201303015 |
专技人员 |
2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医学影像专业 |
|
宜宾县第三人民医院 |
麻醉科医生 |
201303016 |
专技人员 |
1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麻醉专业 |
|
宜宾县第四人民医院 |
妇产科医生 |
201303017 |
专技人员 |
1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
|
宜宾县第四人民医院 |
内科医生 |
201303018 |
专技人员 |
1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
|
宜宾县永兴镇中心卫生院 |
内科医生 |
201303019 |
专技人员 |
1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内科专业 |
|
宜宾县永兴镇中心卫生院 |
麻醉医生 |
201303020 |
专技人员 |
1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
|
宜宾县永兴镇中心卫生院 |
放射医生 |
201303021 |
专技人员 |
1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
|
宜宾县高场镇中心卫生院 |
妇产科医生 |
201303022 |
专技人员 |
1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
|
宜宾县高场镇中心卫生院 |
放射科医生 |
201303023 |
专技人员 |
1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医学影像技术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并注册医学影像专业 |
|
宜宾县高场镇中心卫生院 |
外科医生 |
201303024 |
专技人员 |
1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
|
宜宾县高场镇中心卫生院 |
麻醉科医生 |
201303025 |
专技人员 |
1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临床医学,麻醉学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并注册麻醉专业 |
|
宜宾县孔滩镇中心卫生院 |
妇产科医生 |
201303026 |
专技人员 |
1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妇产科专业 |
|
宜宾县孔滩镇中心卫生院 |
外科医生 |
201303027 |
专技人员 |
1 |
全国 |
国民教育本科或全日制专科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外科专业 |
附件3:
2013年宜宾县遴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技能考试方案
为加强我县卫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遴选一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特制定技能考试方案如下。
一、测试方法
病历书写。
要求: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病历书写要求用蓝、黑墨水书写。
二、评价方法
由专家组提供基本病历资料,考生根据资料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三、评价标准
1、格式(10分)。
考生按照病历书写格式的正式要求在答题卷上将病人基本信息、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的全部过程完整地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在答卷上。
2、病例特点(30分)。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3、初步诊断(10分)。
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4、诊断依据(10分)。
根据提供的基本病历资料完整表述诊断依据。
5、鉴别诊断(20分)。
根据病人自觉有各种异常的痛苦感觉、或通过医生诊察而得知的病态改变,作出鉴别诊断。
6、诊疗计划(20分)。
由考生根据病历提出诊疗计划。
四、测试程序
1、考试前由监考老师宣布考试纪律:考试一律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考生应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以备查对。 考生应提前5分钟进入考场,按编号坐到指定的座位上。此次考试为闭卷答题,严禁考试作弊。如有违反,当场取消其考试资格,答卷作废。
2、开考时,由监考老师发放基本病历资料和答题卷,考生听到指令后统一答题。
3、答题时间为40分钟,考试时间到,监考老师统一收卷。
4、满分为100分,专家组将根据统一标准改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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