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参加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的有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东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其中,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公益一类单位,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拔付,东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为公益三类单位,人员经费自理。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共招聘7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7)招聘对象主要面向东莞户籍人员,非东莞户籍人员报名需符合《东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第四条适合引进的人才对象及条件第(一)至第(五)款。具体见招聘岗位表的要求。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13年8月28日至30日。
4、报名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公室(东莞市莞龙大道下桥段79号住建局大院内)。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
考试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单科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合格;考试总成绩设定入围分数线,80分及以上者入围。
1、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的1:5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5,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建设网进行公布。
2、面试
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考生需提供相关的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材料。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市建设网进行公示。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局将公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建设网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22299508;联系人:冯永权
附件:
1.1.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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