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单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简章
为加强我县卫生系统队伍建设,优化卫生医疗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充实到我县乡镇卫生院。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20名(临床医学、公共卫生管理、计算机要求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详情见附件《2014年单县卫生系统招聘人员计划表》)。各职位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比需达到1:3以上,如达不到招考比例则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调剂到其他职位。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0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凡已被单位聘用或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聘用、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应聘。
二、聘用人员工作岗位
确定的聘用人员派遣至单县乡镇卫生院工作。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2014年10月27日-11月4日。
1、通过县电视台及其他新闻媒体发布招考公告。
2、网上发布信息。考生可登录单县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shanx.sdbys.cn/)查询各项考试成绩及有关通知事宜。
3、县人社局、卫生局在其宣传栏张贴招考简章。
(二)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8日至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大厅。
报考者需本人亲自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已就业的还需提交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需考生本人下载并填写打印),现场缴纳考务费,考务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执行,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应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根据菏人社字〔2013〕97号文规定,在单县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及大学生村官等),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县级事业单位的,可以报考定向职位。报名时,除出具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或《服务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设置专项计划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是截至目前服役期满退伍,或在校大学生入伍,退伍后复学须是截至目前取得毕业证的,符合单县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单县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
按照有关比例要求,针对上述人员设定1个定向名额。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单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核,被认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1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持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2014年11月15日。
计算机技术管理职位笔试内容为《计算机专业知识》,定向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余职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4年11月20日公布。
(二)面试:2014年11月24日。
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2008〕13号文件执行,每人收取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以下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进行公示。
考试总成绩于2014年11月25日公布。
五、体检、考核及公示
(一)体检:2014年11月26日。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组织体检。如同一招聘职位中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人选。对报考人员因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名额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2014年11月27日-12月12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由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其报名资格、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有关材料进行考核。凡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邪教组织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予聘用。
对报考人员因主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名额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同时进入体检、考核。
(三)公示:2014年12月15日-12月23日。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聘用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人社部门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省外高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根据鲁人办发〔2007〕163号文件,到省、市办理有关手续,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关手续,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
七、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考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2014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并实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考的具体工作。在整个招考工作过程中,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将信息公开,确保公正、公平、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八、严肃纪律
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招考过程进行监控,彻底杜绝舞弊徇私现象。考生信息、试题命制、考试过程以及成绩汇总、公示、考场监督、体检等所有环节,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在公开招考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人社局15764026779
卫生局0530-4664828
监督电话:15865108628、0530-4395980
请报名人员认真准确填写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及存根(在同一张纸)上面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及报考岗位,并用A4纸下载打印,报名资格审查时将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及存根和所需证件一并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