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正规化建设,确保仓库安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武江区武装部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招聘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韶关市武江区武装部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为事业单位,区财政核拨,主要是负责武江区武装部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1名(工勤技能岗位),被聘用者享受政策规定的武江区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2013年退伍兵(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
2.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师以上部队军械修理工作经验优先)。
3.国家承认大专学历,汽车管理专业。
4.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5.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电脑操作中级证书,持有汽车驾驶证部队B照、地方C照。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4年4月2日在武江区政府大楼一楼大堂、武江区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审核的方式,资格审核合格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4月14日至2014年4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在武江区武装部(武江区沿江路300号)。
3.提供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技工资格证、汽车驾驶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原件(验证后退回)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同底正面照片3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
报名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不设开考比例,录用最低综合成绩为60分。
1.笔试
内容:相关专业知识,实行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参考书目。
时间:2014年4月21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武江区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武江区政府大楼一楼大堂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时间:2014年4月28日。
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武江区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武江区政府大楼一楼大堂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1.体检
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核
由武江区武装部、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考察小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武江区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武江区政府大楼一楼大堂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凡有违法违纪现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此次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对违纪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违纪人员的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韶关市武江区武装部后勤科:13927801896;
韶关市武江区人社局:0751—8630363转4040、4030;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韶关市武江区武装部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