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巴州公安消防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巴州公安消防支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现役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肩负着全州9个县市的防火监督、灭火救援和维稳处突工作;此次招收的消防文员为地方事业编制,隶属于巴州公安消防支队管理,主要从事文秘信息、消防工程技术、新闻宣传、计算机信息技术等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岗位
详见《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认真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巴州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公正、科学、规范、符合事业单位岗位特点的人员公开招聘制度,通过公开招聘,选拔优秀人才,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五、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0月24日后出生);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二)岗位条件
1、管理岗位招聘对象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0月24日后出生)。
2、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对象除了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应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0月24日后出生)。
3、工勤岗位招聘对象除了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含在职函授或自考学历),获得国家颁发的相关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0月24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职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4、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2014年度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录用的人员;
5、归国留学人员;
6、笃信宗教、多次参加宗教组织活动或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气功组织的;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他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系“法轮功”、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7、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考职位;
9、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消防文职人员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岗前培训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简章
2014年10月21日起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巴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请携带材料到巴州公安消防支队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每天10:00-13:00,下午16:00-18:30,均为北京时间,下同。(周末不休息)
(3)报名地点:巴州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索克巴格路消防支队六楼)。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旭峰, 0996-2282615,0996-2086119,0996-2282620(传真)。
(5)报名需带材料:《巴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已退役士兵需提供《士兵退出现役证》。
(6)缴费: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费、笔试费,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7)报考人员对专业如有疑问,可查阅参考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6)。
(8)职位开考比例: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9)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笔试
(1)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者,于2014年10月30日和31日(每天10:00-13:00,下午16:00-18:30)到巴州公安消防支队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3张。
(2)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见准考证。
(3)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4)笔试加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5)笔试成绩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2)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面试入闱人员需根据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要求携带《巴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巴州公安消防支队进行复审。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附有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空缺职位的,可在本职位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由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满分为100分,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
(5)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结束后,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7)总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岗位:笔试成绩×40%+面试(结构化面试×50%+专业测试×50%)×60%=总成绩。
总成绩相同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加试。加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结果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http://bz.xjrs.gov.cn/)。
(五)体检
(1)体检入闱人员确定。按照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2)体检由巴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体检人员名单、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通知。体检将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具体项目和标准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14)》执行(见附件5),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结果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公布。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需在体检结果出来3日内申请,由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逾期不申请继续按首次体检结果判定。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巴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凡体检合格者均入闱体能测评环节。
(1)测评科目:10米×5往返跑、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
(2)测评标准:30岁(含)以下,10米×5往返跑:男≤16″,女≤18″,俯卧撑(男)≥40个,仰卧起(女)≥30个。31岁(含)以上,10米×5往返跑:男≤18″,女≤20″,俯卧撑(男)≥30个,仰卧起(女)≥20个。(往返跑每人可测三次,俯卧撑、仰卧起坐只能测一次)
(3)公布成绩:测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试成绩,通过测试者进入考察环节,体能测评成绩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http://bz.xjrs.gov.cn/)。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相关费用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要费用包括:
(1)报名、笔试费: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由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面试费40元,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凡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的,相关费用不予以退回。
(八)考察
(1)巴州公安消防支队会同州人社局指定人员成立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至少指定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需填写《消防文员政审表》(见附件4),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
由巴州公安消防支队审核确定拟招聘人员后,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匿名举报,一般不予受理。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巴州公安消防支队报到,并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带指定的材料;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岗前培训
签订聘用合同后,自治区消防总队统一安排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培训期间,伙食、服装、教材等各类费用由巴州公安消防支队承担。
(十二)报到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巴州公安消防支队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工作由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巴州公安消防支队共同组织实施。
八、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巴州公安消防支队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人:刘洪涛 巴州公安消防支队纪委书记
王瑞杰 巴州公安消防支队纪检干事
监督电话:0996—2282623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巴州公安消防支队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报考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巴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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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巴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资格审查表.zip
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州公安消防支队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