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4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部队是新疆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现役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肩负着全区15年地州市的防火监督、灭火救援和维稳处突工作,招聘的消防文员为地方事业编制,隶属于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管理,主要从事业务受理、消防宣传、行政管理、数据统计和文秘信息等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4年10月20日至10月28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尊重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执业资格和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管理岗位招聘对象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0月22日后出生)。
2.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对象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0月22日后出生)。
3.工勤技能岗位招聘对象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含职业高中、技校),获得国家颁发的相关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0月22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4.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2014年度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录用的人员;
5.笃信宗教、多次参加宗教组织活动或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气功组织的;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他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系“法轮功”、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6.在国外有工作和学习经历的;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考职位。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9.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2日至10月3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三)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s365.com.cn)相关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具体方法登陆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站查阅。2014年11月4日起开始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网络报名技术咨询、服务电话: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0991-4606779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各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
(3)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闱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八、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天10:00至19:00)。已通过笔试成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规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审查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另交3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
(2)面试满分100分,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工勤技能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实际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测试在面试成绩中占50%比例)。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十、总分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工勤技能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十一、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情况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消防网公布。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二、体能测试
体检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上向社会公布体检成绩、体能测试时间及注意事项。
1.测评试目:
(1)10米×5往返跑为共同测试科目,成绩评定:30(含)岁以下,男性16″为合格;女性18″为合格。31岁(含)以上男性18″为合格,女性20″为合格。
(2)俯卧撑(男性测试科目),成绩评定:30(含)岁以下,40个为合格;31岁(含)以上30个为合格。时间为2分钟。
(3)仰卧起坐(女性测试科目),成绩评定:30(含)岁以下,30个为合格;31岁(含)以上20个为合格。时间为2分钟。
2.测试流程和场地设置方法如下:
(1)10米×5往返跑
场地器材:10米长的直线跑道若干,在跑道的两端线(S1和S2)外30厘米处各划一条线(图1)。木块(10厘米×20厘米)每道3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一块放在S1线外的横线上。
测试方法: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手将其中一木块推倒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将木块推倒,再跑回S2将另一木块推倒,最后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测试不超过两次。
注意事项:受测者不得用脚推倒木块,否则视为不合格。
(2)俯卧撑和仰卧起
场地要求:通常在室内场地测试。如选择室外场地测试,需要在天气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测试。
测评方法:铺垫不超过10厘米的硬质垫子,俯卧撑时,双手支撑与肩同宽,垂直上下往复;仰卧起时,身体呈仰卧姿势,双腿并拢,呈90度弓起,由一人压住双足,受测者双手置于脑后,向前曲直至头部抵住膝盖,测评时间为2分钟。
3.体能测试标准:
项目 |
合格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5往返跑 |
男≤16″,女≤18″ |
男≤18″,女≤20″ |
俯卧撑(男) |
≥40个 |
≥30个 |
仰卧起(女) |
≥30个 |
≥20个 |
4.公布成绩:测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试成绩,并所有考生成绩统一汇总,通过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如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则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能测评成绩和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自治区人社厅网和新疆消防网上公布。
十三、考察
(一)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五、公示
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六、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七、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
十八、招聘监督。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纪保督察处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王军锋 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纪保督察处处长
监督电话:0991-4688241
十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科技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xjrs.gov.cn)、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负责解释。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rar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