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4-10-21]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劳动技师学院),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始建于1955年,是全国第一所高级技工学校,办学底蕴深厚,具有培养“专科学历+技师职业资格”高技能人才的独特优势。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山东省高等教育特色名校”。学院位于美丽的泉城济南,现有槐荫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50亩,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现有8个教学系部,50余个招生专业,在校生1.8万余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dlvt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限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
报名地点: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组织人事处307室。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2.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上材料1-2条须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笔试时间在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发布。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分值为40分)、答辩(分值为20分)、实际操作(分值为40分)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实践经验和动手能力等基本情况。以上成绩在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实际操作单项合格分数线为24分。
面试和操作考试结束后,中级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和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面试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排序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院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
考核采取调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经历经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首次聘期为3年。
五、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福利待遇。学院给与一定的安家费和科研经费。在原单位担任系部(学院)领导职务的,试用期满后,竞聘学院相应岗位的优先考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7196585。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组织人事处307室。
邮编:250022。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0月21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劳技.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