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 中国致公党佛山市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办公室文秘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为人善良、诚实、勤恳,关心时事,思维敏捷,做事细致;
2、有较强的公文和调研文章撰写能力、组织能力、合作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3、文科类专业,须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4、性别不限,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无党派身份,佛山市户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7日至31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2:30~5:00;地点:中国致公党佛山市委员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8号民主大院民主大楼9楼);联系电话:83358701。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登记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1张和本人撰写的文章(报刊杂志发表的或未发表的)。
(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统一安排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6的比例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对考试合格的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确保雇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四、雇员管理及薪酬
按照《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3号)和《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书,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辅助服务雇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月薪2400元,试用期按月薪80%标准计发,其他福利待遇按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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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致公党佛山市委员会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国致公党佛山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