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科技大学是一所工科优势突出,行业特色鲜明,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现有在校生39700余人,教职工2800余人,学校设有19个学院、9个教学系(部)、4个科研机构和1个独立学院。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3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有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基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1个。有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1人,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山东省高校创新团队2个,泰山学者特聘教授7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4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55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7人,博士生导师158人,全国模范、优秀教师10人,省级优秀教师17人,省级教学名师10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9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见附件1。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在2014年12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科技大学(http://www.sdust.edu.cn)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应聘教师岗位、教辅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各二级招聘单位和人事处电子邮箱各一份(详见附件1),邮件标题格式为:本人毕业学校+姓名+应聘单位+应聘专业。
应聘教辅岗位(面试比例为1:3的岗位)的人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学校人事处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标题格式为:本人毕业学校+姓名+应聘单位+应聘专业。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山东科技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生推荐表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应聘必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博士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应聘初级岗位和面试比例为1:3的中级岗位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公布人选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岗位面试方式分别为:
(1)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答辩成绩各占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
(2)教辅岗位。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操作和答辩的方式,专业技能操作、答辩成绩各占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操作及综合素质等。
考试结束后,初级岗位和面试比例为1:3的中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体检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学校为引进人员提供校内房源或周转房,详情请登陆山东科技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查询。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申老师 刘老师 韩老师
联系电话: 0532-86057923 0532-86057130
山东科技大学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