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甘洛县委、甘洛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40名,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临床医学(西医医生)5名、护理学(护士、助产士)35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详细情况见《岗位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年龄18—35周岁(1979年10月31日—1996年10月31日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或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 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笔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7日—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②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甘洛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领取,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并由本人在承诺栏签名)。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4年10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本人签名的委托书、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领取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5、缴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经审查合格的考生,须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6、联系方式 。
考生留错电话号码或电话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自行及时询问考试相关信息,电话通知为非必须程序)。
四、考试
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及开考比例。
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11月2日;各科目的具体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公告所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则按规定削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公共科目为《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专业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1)临床医学专业笔试内容为:《外科学》、《内科学》、《诊断学》(大专教材);
(2)护理学专业笔试内容为:《外科学护理》、《内科学护理》、《护理学基础》(大专教材)。
(三)政策性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分。
2.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进行审核加分。凡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加分,责任自负。
考生考试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折合分与符合条件的政策性加分之和。
考生的笔试成绩于考生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甘洛县老政府外公示栏和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五、体检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按拟招聘岗位人数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果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体检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进行尿检。体检、尿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14年11月7日。
体检地点: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
六、考核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七、公示 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因而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经招考领导小组审查,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聘用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要签订《聘用合同书》,执行最低服务年限6年(含试用期)。对违反《聘用合同书》规定的人员必须承担缴纳指标占用费等责任。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应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实行回避。为确保我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7813010
甘洛县卫生局: 0834-7812349
举报电话:甘洛县纪委监察局:0834—7819243
附件:《2014年下半年甘洛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rar》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