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鞍山文化旅游开发区管委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会计、出纳2名工作人员,招聘人员为企业身份,实行聘任制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二、报名资格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所学专业须为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2.具有扎实的财务专业知识,熟悉国家会计准则、税收等相关法规政策,拥有三年以上企业相关工作经验;
3.拥有中级会计师证者优先,有房地产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4.能够熟练使用各类财务软件及办公软件。
三、报名时间
2014年6月16日—18日
四、报名地点
鞍山文化旅游开发区管委会主楼102室。
五、聘用程序
1.应聘人需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其中《报名信息表》可登录鞍人才网(www.asrc.gov.cn)或鞍山文化旅游开发区管委会网站(www.aswl.gov.cn)下载。
2.现场报名即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报考者,进入面试环节,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和处置能力。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电话通知。凡资历材料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不相符的,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经确定正式聘用的应聘人须提供相关材料,签订聘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有关说明
1.被聘用人员为企业身份,参照《鞍山市产业园区和新城新市镇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案》(鞍人社发[2012]76号)、《鞍山市产业园区和新城新市镇公开选聘工作方案》(鞍人社发[2012]77号)进行管理,实行聘用合同制,聘期2年,试用期6个月。对贡献突出或考核优秀的人员,可按新型体制机制相关管理规定转为事业身份。对考核不合格的聘用人员予以解聘。
2.以上未尽事宜由鞍山文化旅游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rar
鞍山文化旅游开发区管委会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