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1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人数
工勤技能岗位,即中巴司机1名。
二、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口所在地为广西;
2.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能吃苦耐劳,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强;
3.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证(A1证)一年及以上;
6.近3年内无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其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新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4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6日—17日上午9:3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迎宾街行政中心区市人大楼318室。
(联系人:黄济强,联系电话:0770—2818111)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4)报名手续: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以下材料报名: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和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等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5)领取《准考证》: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10月20日到报名点领取。
(6)报名注意事项及要求:
报考者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笔试
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职业道德素养和交通安全知识等有关内容。考试时限为90分钟。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者缺一不可。
(1)开考的比例。公开招聘岗位的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予以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需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2)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1日上午9:00—10:30。
(3)笔试地点: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科目成绩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
3、面试
面试由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在统一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内进行。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需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并由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汽车驾驶)进行。
(3)面试时间:2014年10月27日。
(4)面试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5)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由面试考生当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6)面试实行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4、考核和体检
(1)考核、体检人选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2)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3)体检。由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具有相当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和考核工作原则上在面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公示和聘用审批
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组织部、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时进行复查。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即给予办理入编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本单位同级同类人员套领工资及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六)应聘人员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原则上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附件: 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