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因工作需要,在本县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人。
二、招聘条件
1、本县范围内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人力资源管理、法律、计算机、会计、文秘及相关专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4、该工作岗位主要面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受理和解决各类劳动投诉案件,应聘者需具备一定的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知识,同时要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确认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9日—2014年10月11日。
报名地点:霍邱县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东湖路100号)。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须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者所提供的报名条件、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四)考察、体检
报名人员提交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后,由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推荐,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根据岗位性质、申请人数,通过面谈、走访等形式对申请人进行考察,确定聘用人选并安排体检。
体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在一个月之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被聘用人员属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设置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被聘用人员首次聘用期三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如工作需要,可继续聘用。
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每人每月1200元,并按政策规定办理五项社会保险。
四、其他
咨询电话:0564—6031523
上述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