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我市公安机关警力配备,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襄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社会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区公安机关协警300名,主要从事治安巡逻、交通协管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公民,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
2、身体健康,四肢健全,无色盲,听力良好;
3、双眼矫正视力均达到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4、具有高中(中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5、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6、自愿从事公安协警工作;
7、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协警招聘工作由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共同组织。
(一)报名。
报名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
1、时间:2014年8月25日至8月31日。
2、地点:襄阳市人事考试院(复聪路原劳动局院内)
3、手续:报名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系退伍士兵的,一并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5张,本人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不得由他人代报。
4、初审:由市公安局负责,合格者填写《襄阳市公安局招聘协警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根据报名情况统一组织考试或者面试考核,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对考试或者面试考核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按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报名人数不足300人的,考试或者面试考核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三)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1、体检。应聘人员的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要求。体检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对象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公示。政审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网上进行公示。
具体考试或者面试考核、公示情况查询请登陆:
襄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xyrsks.cn
襄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xf.cn
政策咨询电话:3382358
报名咨询电话:3605050、3607056、3606123、3532828
监督电话:3607160
三、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法犯罪记录、违反考试或面试考核纪律或者本人放弃的,取消资格,依据考试或者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派遣机构)与协警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管理和使用。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缴纳,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支付。
附: 襄阳市公安局招聘协警报名登记表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襄阳市公安局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