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系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前身为始建于1954年的上海市立医学化验所,是全国成立最早的医学检验质量控制单位,1985年改为现名,1999年成立上海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是上海市卫生局授权开展全市临床实验室质量监督、管理和服务的技术支撑单位。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检验医学》编辑部主任或副主任1名
临床血液体液室学科骨干1名
分子生物学学科骨干1名
财务审计专员1名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一)、《检验医学》编辑部主任或副主任
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或相关专业毕业;
2、副高及以上职称;
3、熟悉医学、临床检验或相关专业;
4、有较强的管理及协调能力,熟悉编辑工作流程;
5、年龄45岁以下。
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检验医学》杂志编辑、出版及经营管理等业务工作。
(二)、临床血液体液室学科骨干
岗位要求:
1、博士学位,医学、临床检验或相关专业毕业;
2、英语熟练;
3、在临床检验领域,具有一定质量控制方面工作经验,具有相关国际背景优先;
4、有团队合作精神,有奉献精神;
5、年龄45周岁及以下。
岗位职责:
1、协助负责血液体液室相关的检测、评估、培训和质控工作;
2、协助负责血液体液标准化工作;
3、开展血液体液质控品的研发工作。
(三)、分子生物学学科骨干
岗位要求:
1、博士学位,医学、临床检验或相关专业毕业;
2、英语熟练;
3、在临床检验领域,具有一定质量控制方面工作经验,具有相关国际背景优先;
4、有团队合作精神,有奉献精神;
5、年龄45周岁及以下。
岗位职责:
1、协助负责分子生物学室相关的检测、评估、培训和质控工作;
2、协助负责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及相关分子诊断新技术的审核工作;
3、开展分子诊断质控品的研发工作。
(四)、财务审计专员
1、本科及以上学历,审计、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
2、中级会计师或审计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45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寄至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人事科。或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renshi@sccl.org.cn。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0月15日。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
3、笔试
由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面试事宜另行通知,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5、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安排体检。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6、考察
由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卫生人才网”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洪山路528号 邮编:200126
联系电话:68316300-1308 联系人:王老师
电子邮箱:renshi@sccl.org.cn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