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地产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房地产学校是隶属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事业单位,作为上海市第一所现代化标志性职业技术学校,是国家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上海培训基地,上海市现代企业教育培训中心建设试点单位,已连续十二年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主要承担上海市房地产学校的中专学历教学、房管系统党校培训、房管行业重要岗位和关键岗位的执业资格培训等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工程造价教师,职数2名
2、建筑装饰室内设计教师,职数2名
3、土木工程教师,职数2名
4、德育教师,职数1名
5、体育教师,职数1名
6、艺术类教师,职数1名
7、心理教师,职数1名
8、招生就业专员,职数1名
9、人事助理,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详见计划表)
1、招聘职位说明
工程造价教师:能胜任中专工程造价专业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指导学生实践操作,辅导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技能比赛,组织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担任班主任工作并承担部分行政工作。
建筑装饰室内设计教师:能胜任中专建筑装饰室内设计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指导学生实践操作,辅导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技能比赛,组织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担任班主任工作并承担部分行政工作。
土木工程教师:能胜任中专施工及职后教学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指导学生实践操作,辅导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技能比赛,组织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担任班主任工作,承担部分行政工作。
德育教师:能胜任中专政治类课程的教学任务,进行学生德育的课题研究和实践工作,辅导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文科类比赛和活动。同时承担学生科思政指导员和班主任工作。
体育教师:能胜任中专体育的教学任务,组织各类体育赛事和活动,能策划和筹备校运会等重大校级活动。担任班主任工作并承担部分行政工作。
艺术类教师:能胜任中专相关课程教学任务,组织和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活动比赛,组织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担任班主任工作,部分行政工作。
心理教师:能承担日常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新生心理普查、朋辈心理咨询员管理等工作;担任班主任工作,部分行政工作。
招生就业专员:负责学校日常招生就业及相关工作。
人事助理:协助做好单位人事制度与计划、培训与发展、绩效考核、职工社会保障福利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招聘对象条件
工程造价教师:年龄22-40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造价、土建类、装潢设计专业。
建筑装饰室内设计教师:年龄22-40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学、工业设计、装潢设计及相关专业。
土木工程教师:年龄22-40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类、建筑类及相关专业。
德育教师:年龄22-35周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非应届生需有相关工作经验。
体育教师:年龄22-35周岁,限女性,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体育教育专业,获得学士学位。非应届生需有相关工作经验。
艺术类教师:年龄22-35周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获得学士学位。非应届生需有相关工作经验。
心理教师:年龄22-35周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心理学类专业,获得学士学位。非应届生需有相关工作经验。
招生就业专员:年龄24-35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学、教育学及相关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中职招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人事助理:年龄22-35周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管理类专业,获得学士学位。非应届生需有相关工作经验。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人才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2013年9月24日前取得),并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4年上海市房地产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后)。
三、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数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由单位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4日-30日,具体报名考试办法将在“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上公布。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蓉
邮箱:fxzp2014@126.com
联系电话:59889063
监督电话:23116115
上海市房地产学校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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