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无线电监测站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无线电监测站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市无线电管理的技术机构,主要承担本市无线电监测和无线电发射设备检测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上海市无线电监测站将在核定编制数内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岗位为无线电监测工程师,主要承担无线电监测、无线电干扰查处以及无线电监测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无线电事业;
3、无线电、通信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30周岁以下,具有适应户外监测的身体条件;
5、英语四级,口语熟练。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4年9月15日―10月18日。请下载并填写《上海市无线电监测站2014年度应聘人员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随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徐汇区淮海中路1329号云海大厦2410室,上海市无线电监测站综合网管中心(人事)收,邮编:200031,并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字样。应聘资料请自行留底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无线电监测站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电话通知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并通知本人参加笔试。
(三)笔试
由第三方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无线电监测工程师岗位所需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者不另发通知。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考察
主要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和诚信记录。
(六)体检
统一组织通过考察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七)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二十一世纪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由上海市无线电监测站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老师、管老师
联系电话:54655621、54655639
监督电话:23112745
附件: 上海市无线电监测站2014年度应聘人员登记表.rar
上海市无线电监测站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