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遂宁市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遂人社发〔2011〕44号)和《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管理暂行办法》(遂人社发〔2011〕45号)文件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我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4年 7月31日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 6 月1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6月14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范围:全国。
(三)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及条件(详见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事业单位考试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及招聘工作由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的考生于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13日上班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统一到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报名。
(三)报名手续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专业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证明等材料)。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提交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填写《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确认报名。
(四)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规定的报考程序报名。
2.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填写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资格审查表中凡有字迹改动痕迹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律按作废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3.每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专业岗位。
(五)资格审查
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审查。人社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确认了报名的考生,于 2014年6月1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一)面试内容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相关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二)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注意事项
考生应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迟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考生个人的成绩根据考核情况及时通知考生,并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依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核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到区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学习(实践)或工作成绩、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政审。
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考生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25-5866013,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25-8665378)。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落实了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由此出现的人员缺额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通过政审和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并按本条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填写《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提取个人人事档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各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占本单位事业编制,需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签订不低于五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办理流动手续),并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一)考核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考核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考核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核或体检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核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四)本公告由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8665378
附件:1、2014年上半年安居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情况表.rar
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 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