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基层各项工作,根据市、区有关政策,现结合我街实际,本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街道党政办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2、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
3、具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文化程度;
4、文字功底扎实,具有较强公文写作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行政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况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待遇
街道编外人员工资待遇。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填写《猎德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下载),附上个人简历、小一寸彩色证照2张,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各类职业资格证及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送到街道办事处(广州珠江新城海清路13号猎德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周六、日、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9月12日至20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现场报名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我街将组织报名者进行统一的相关文化测试,测试内容包括政治、法律、公文写作等公共基础知识及街道党政工作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40%比例计入总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通知前来面试,面试成绩按60%比例计入总分。具体面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总分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安排入职体检。
(四)公示: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在广州市天河信息网进行5天公示。
(五)录用:按规定程序录用通过考试、体检、公示的应聘人员。
(联系人:李晓姗联系电话:3874036738209317)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猎德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