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运河航道管理处为省编办批复设立的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江汉运河通航管理工作,承担运河、船闸及航道安全、运行监测、船舶调度和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的有关规定,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结合我单位事业发展和岗位需求,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好,热爱交通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三、报名形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9月18日10:00至9月22日12: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公告发布、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武汉市人事考试网网站发布,同步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要求及办法
报考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网站查看报考信息,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须准确、真实、有效。网上注册的个人信息应与报名登记表填写的个人信息一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报考人员,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查询报考申请初审结果与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考人员请于9月18日12:00至9月22日24:00登陆武汉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报考初审申请结果,并确认考试资格,通过报考申请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考试资格确认后,按规定在(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报名考试费用每门50元,两门科目笔试考试费用共100元。未按期参加报名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9月25日至9月27日,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还需提供,请各位考生注意保存。
四、笔试科目及形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基本素质测试》两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4年9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的时间安排为准。笔试成绩按《综合能力测试》、《基本素质测试》各占50%的比例进行折算。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和湖北省人社厅关于2014年事业单位招考面试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参加面试人员学历、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资格复审未通过或主动弃权者在履行必要程序后,考生按成绩高低顺位递补进入面试)。
3、面试评分按照100分制评分标准进行,评委评分后,由工作人员收取评委的评分并进行复核和统计,将统计结果交监督员审核。考生最终得分采取“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5名考官的总分除以5计算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每个招聘岗位面试考题共4道,全部为公共题,分值为100分。
5、面试时间:暂定于10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面试地点:待定。
(三)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3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为15%;《基本素质测试》为15%),面试成绩70%计算。
五、考核、体检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若有弃权者,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暂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武汉市人事考试网站公示7天后,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结果等经省交通运输厅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批准。
七、办理有关手续
本次招聘人员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及社会保险。
八、其他事项
(一)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7-83465523;
(二)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27-82618011。
点击下载
1、湖北省江汉运河航道管理处2014年招聘岗位一览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