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文化委员会因工作需要,需招聘文物管理巡查员3名和后勤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文物管理巡查员
2、高级电工
二、招聘人数
1、文物管理巡查员3名
2、高级电工1名
三、岗位职责
1、文物管理巡查员岗位职责:主要从事文物安全巡查和文物修缮工程管理;配合市文物部门开展文物调查、考古发掘;进行相关文件、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本岗位长期野外作业,条件艰苦。
2、高级电工岗位职责:单位供电设施的安装维护和检修工作;单位用电设备以及高、低压线路的检查、维修和保养等工作,严格遵守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程,保证电器设备正常运行,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安全用电和做好防火等工作。
四、招聘条件
1、文物管理巡查员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野外作业的身体素质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延庆县户籍;
(3)专业不限。
2、高级电工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
(2)高中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延庆县户籍,具有高压电工资格证书,且从事高压电工工作2年以上。
五、招聘方式
1、文物管理巡查员采取综合测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报考文物管理巡查员的人员参加综合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按照综合测试成绩占70%,体能测试成绩占30%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
2、高级电工采取面试和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报考高级电工的人员面试前3名进入实操,最终按照实操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
3、体检
对拟录用的人员进行常规体检,费用自理。
4、政审、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合格的予以公示。
5、如拟录人员在体检、政审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则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工资待遇
招聘的人员执行延庆县编外合同制工人的工资标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符合本岗位要求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七、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粘贴照片,报名表见附件);报考高级电工岗位的人员需携带高压电工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个人简历一份(含学习和工作经历,自初中开始)。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3张。
八、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延庆县博物馆(地址:延庆县妫水北街24号)
咨询电话:69181330 69143788-16
联系人:李静 吴绍静
附件: 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