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2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及岗位名称
1、单位情况:象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岗位名称:文秘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或汉语言文学专业,男女不限;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三、工资待遇
1、年薪24000元;
2、五险保障。
具体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9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象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象山县丹西街道天安路926号),联系人:贺主任,联系电话:0574-89507612。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表、近期免冠一寸照一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招聘采用考试的办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考试成绩1年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有效。如因人员空缺或工作需要调离,需替补的,按本次成绩在原招聘职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附件:象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rar
象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15日